X

TBN CC #: 5367908
公佈日期 : 2026/10/29
採購單位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採購案號 : 1150530
採購名稱 : 多功能籃球館興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2782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8,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30
採購名稱:多功能籃球館興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家樺(營繕組)
連絡人電話:(05)6315950
傳真號碼:(05)636505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03
開標日期:2026/09/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9,524,384 元
Email:reputationonly@nfu.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綜合營造業(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冷凍空調業 2.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以上冷凍空調業共同投標。 3.綜合營造業(以甲等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為分包廠商代替資格並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 條規定)
附加說明 :
招標分工與履約權責重要說明: 一、招標及決標階段(本校主辦):本案招標、審標、評分及格審查及決標程序均由本校主辦。投標文件請遞送至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或寄送)。 二、施工及履約階段(委託國土管理署代辦):本案決標後之施工履約管理及現場監督,委託「內政部中區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辦理純履約管理;惟計畫最終核定、工期展延核定、變更設計核定、付款及工程驗收仍由本校主辦。 三、設計責任與履約爭議:本案規劃設計圖說係由技術服務廠商(究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簽證負責並由本校核定。履約期間倘因設計圖說、工程數量衍生爭議、國賠或履約爭議調解,均由本校主辦並承擔最終責任。 四、合併招標與詳細權責:本案採建築、水電、空調合併招標,允許共同投標。本案各機關與廠商間之詳細權責劃分及完整招標公告說明,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招標文件所附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完整版」及「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施工廠商之權責區分表(非全程純履約管理)」,並依該規定辦理。 審查會議簡報順序說明:本案符合資格之廠商需進行簡報。廠商簡報之順序依投遞標封或郵戳順序為準,先投遞者先簡報,當日或同時郵戳將由工作小組自行決定順序,審查會議之簡報順序並以編列編號A、B、C~為順序,以利評審時評分。 公開閱覽意見機關處理情形說明: 一、依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並採納「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建言,本案正式招標文件(B1-01-01投標須知)已修正如下: (一)第9頁「允許共同投標上限」: 將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由原訂3家修正為4家(即綜合營造、電器、自來水、冷凍空調等專業廠商)。 (二)第16頁「廠商基本資格」: 於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分包代替資格等條文,全面增列「及甲級以上冷凍空調業」之特許資格。 (三)第17頁「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新增「丁、甲級以上冷凍空調業」,列明應檢附之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證明文件。 二、有關公開閱覽期間廠商所提釋疑事項,本機關已逐項答復,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之「B1-01-27公開閱覽廠商釋疑單回復對照表」檔案。 本次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如下: (一)投標須知第86點增加補充說明:投標廠商應將「招標投標三用文件」、「投標標價清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及「PCCES 電子檔(光碟/隨身碟)」等標價相關資料等資料妥善密封於【標單封】內,切勿誤裝入【證件封】。倘有標價洩漏或放錯標封之情形者,依規定視為不合格標(第25頁)。 (二)評審項目合規修正:刪除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中之「報價合理性」子項,其原配分由其餘子項勻整,總分保持不變,以符合非價格標不審查報價之法定程序(第3頁、第13頁)。 (三)廠商資格審查表微調:三用文件之審查時機,由原資格標審查階段微調移至價格標審查階段。 (四)外標封增加警語備註:於外標封明確加註「資格標封勿放入三用文件;價格標封請放入三用文件、標單、PCCES電子標單相關資料」等提示性文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分工與履約權責重要說明: 一、招標及決標階段(本校主辦):本案招標、審標、評分及格審查及決標程序均由本校主辦。投標文件請遞送至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或寄送)。 二、施工及履約階段(委託國土管理署代辦):本案決標後之施工履約管理及現場監督,委託「內政部中區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辦理純履約管理;惟計畫最終核定、工期展延核定、變更設計核定、付款及工程驗收仍由本校主辦。 三、設計責任與履約爭議:本案規劃設計圖說係由技術服務廠商(究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簽證負責並由本校核定。履約期間倘因設計圖說、工程數量衍生爭議、國賠或履約爭議調解,均由本校主辦並承擔最終責任。 四、合併招標與詳細權責:本案採建築、水電、空調合併招標,允許共同投標。本案各機關與廠商間之詳細權責劃分及完整招標公告說明,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招標文件所附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完整版」及「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施工廠商之權責區分表(非全程純履約管理)」,並依該規定辦理。 審查會議簡報順序說明:本案符合資格之廠商需進行簡報。廠商簡報之順序依投遞標封或郵戳順序為準,先投遞者先簡報,當日或同時郵戳將由工作小組自行決定順序,審查會議之簡報順序並以編列編號A、B、C~為順序,以利評審時評分。 公開閱覽意見機關處理情形說明: 一、依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並採納「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建言,本案正式招標文件(B1-01-01投標須知)已修正如下: (一)第9頁「允許共同投標上限」: 將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由原訂3家修正為4家(即綜合營造、電器、自來水、冷凍空調等專業廠商)。 (二)第16頁「廠商基本資格」: 於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分包代替資格等條文,全面增列「及甲級以上冷凍空調業」之特許資格。 (三)第17頁「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新增「丁、甲級以上冷凍空調業」,列明應檢附之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證明文件。 二、有關公開閱覽期間廠商所提釋疑事項,本機關已逐項答復,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之「B1-01-27公開閱覽廠商釋疑單回復對照表」檔案。 本次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如下: (一)投標須知第86點增加補充說明:投標廠商應將「招標投標三用文件」、「投標標價清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及「PCCES 電子檔(光碟/隨身碟)」等標價相關資料等資料妥善密封於【標單封】內,切勿誤裝入【證件封】。倘有標價洩漏或放錯標封之情形者,依規定視為不合格標(第25頁)。 (二)評審項目合規修正:刪除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中之「報價合理性」子項,其原配分由其餘子項勻整,總分保持不變,以符合非價格標不審查報價之法定程序(第3頁、第13頁)。 (三)廠商資格審查表微調:三用文件之審查時機,由原資格標審查階段微調移至價格標審查階段。 (四)外標封增加警語備註:於外標封明確加註「資格標封勿放入三用文件;價格標封請放入三用文件、標單、PCCES電子標單相關資料」等提示性文字。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