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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67858
公佈日期 : 2026/10/29
採購單位 : 考試院
採購案號 : 1152004
採購名稱 : 考試院高空作業車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14089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2004
採購名稱:考試院高空作業車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考試院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徐民哲
連絡人電話:(02)82366188
傳真號碼:(02)823662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10/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06
開標日期:2026/10/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 元
Email:c439@exam.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2010起重工程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或ZZ99999其他未分類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以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作業程序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家數不受限制,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續行資格審查及評審後,依序辦理議價。 二、機關就投標廠商所提送投標文件,辦理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時將先辦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及評審項目以外文件(包括但不限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審查通過者始得列為評審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依機關通知之評審時間、地點,由本案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三、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如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有2項以上者,以該等項目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相同者,就該等廠商再進行綜合評選1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優先議價。其再次相同者,抽籤決定之。抽籤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並依投標順序(按本機關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由到場之廠商自行抽籤,如廠商未依通知時間到場,則由機關或評審小組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四、如無廠商成為符合需要廠商者,除本招標文件規定得以協商外,本採購案廢標。 —————————————————————————————————— 本次招標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補正「廠商納稅之證明」欄位。 二、更正前如已領標之廠商,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以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作業程序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家數不受限制,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續行資格審查及評審後,依序辦理議價。 二、機關就投標廠商所提送投標文件,辦理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時將先辦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及評審項目以外文件(包括但不限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審查通過者始得列為評審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依機關通知之評審時間、地點,由本案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三、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如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有2項以上者,以該等項目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相同者,就該等廠商再進行綜合評選1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優先議價。其再次相同者,抽籤決定之。抽籤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並依投標順序(按本機關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由到場之廠商自行抽籤,如廠商未依通知時間到場,則由機關或評審小組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四、如無廠商成為符合需要廠商者,除本招標文件規定得以協商外,本採購案廢標。 —————————————————————————————————— 本次招標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補正「廠商納稅之證明」欄位。 二、更正前如已領標之廠商,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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