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66829
公佈日期 : 2026/10/28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115AO202021751006200
採購名稱 : 光華營區332兵舍暨周邊設施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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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2623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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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86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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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O202021751006200
採購名稱:光華營區332兵舍暨周邊設施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招標程序:徐雇員(02)2785-0271轉分機655607/技術規格及其他採購條件:(02)2785-6133轉陳婉寧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7850271#5607
傳真號碼:(02)278574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10/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20
開標日期:2026/10/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100,000 元
Email:chijungwu1@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附加說明 : 一、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
二、投標:提供現場投標(時間為本廠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郵遞投標、電子投標。
三、疑義、異議:
(一)廠商如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者,請於115年10月12日前,如有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115年10月19日前,以中文書面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5607(徐先生);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申購單位(02)2785-6133轉陳婉寧小姐。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標方式、決標原則: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次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
五、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綜合營造業、承裝業登記證等特許行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經登記始能執業之證明文件)。
※上述會員證及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列舉:具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資格。
(五)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六)總表、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詳如投標須知二十三)。
(七)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八)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九)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
(十)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六、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繳納押標金(額度為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3%【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繳納方式詳如投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三十點第五款;另囿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行政作業費時,完成押標金退款時程冗長,故建議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方式繳納(開標後無待解決事項即可逕行退還)為佳,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繳納方式。
七、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如有廠商符合決標原則者,將先行保留決標,並俟預算核定後再行決標及簽約。
八、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
二、投標:提供現場投標(時間為本廠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郵遞投標、電子投標。
三、疑義、異議:
(一)廠商如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者,請於115年10月12日前,如有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115年10月19日前,以中文書面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5607(徐先生);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申購單位(02)2785-6133轉陳婉寧小姐。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標方式、決標原則: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次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
五、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綜合營造業、承裝業登記證等特許行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經登記始能執業之證明文件)。
※上述會員證及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列舉:具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資格。
(五)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六)總表、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詳如投標須知二十三)。
(七)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八)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九)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
(十)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六、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繳納押標金(額度為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3%【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繳納方式詳如投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三十點第五款;另囿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行政作業費時,完成押標金退款時程冗長,故建議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方式繳納(開標後無待解決事項即可逕行退還)為佳,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繳納方式。
七、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如有廠商符合決標原則者,將先行保留決標,並俟預算核定後再行決標及簽約。
八、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