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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66624
公佈日期 : 2026/10/27
採購單位 : 嘉義市政府
採購案號 : GA115024
採購名稱 : 嘉義魚市場製冰壓縮機冷凝器設備改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3906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A115024
採購名稱:嘉義魚市場製冰壓縮機冷凝器設備改善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嘉義市政府
機關地址:600嘉義市西區埤竹路5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總務課 張維中
連絡人電話:(05)2378822
傳真號碼:(05)23788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10/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19
開標日期:2026/10/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0,000 元
Email:a0911242456@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應檢附文件如與 資格審查表不一致時以本項規定為主,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 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 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 委託工作項目):(*請確實增刪修正)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國內廠商之公司行號,其登記或設立證明之營業項目為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檢附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 ■冷凍空調業:( 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1.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2.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學術機構」得免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復單經塗改或無查復單位蓋章者無效。 4.查復單顯示有退票記錄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如為獨資商號,其所檢附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得以該商號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授權書:如需委任代理出席者,應逐項填寫或用印。 2.服務建議書1式8份(份數不列入資格審查)。 3.切結書1(不列入資格審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應檢附文件如與 資格審查表不一致時以本項規定為主,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 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 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 委託工作項目):(*請確實增刪修正)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國內廠商之公司行號,其登記或設立證明之營業項目為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檢附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 ■冷凍空調業:( 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1.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2.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學術機構」得免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復單經塗改或無查復單位蓋章者無效。 4.查復單顯示有退票記錄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如為獨資商號,其所檢附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得以該商號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授權書:如需委任代理出席者,應逐項填寫或用印。 2.服務建議書1式8份(份數不列入資格審查)。 3.切結書1(不列入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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