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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63949
公佈日期 : 2026/10/21
採購單位 :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5-28
採購名稱 : 115集集鎮富山里犁頭巷野溪整治改善工程等3件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87514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28
採購名稱:115集集鎮富山里犁頭巷野溪整治改善工程等3件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縉均
連絡人電話:(049)2762034#179
傳真號碼:(049)27645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10/06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13
開標日期:2026/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2,000 元
Email:chi156@jij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資格之?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 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營業項?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號。 2. 營業項?及代碼為【E102011】??包?業之公司或?號。 3. 詳投標須知第六?四點、投標文件-﹛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程保固期限?驗收合格?起全案設施物保固1年。 ■投標廠商以電?領標,書?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電?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憑據書?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17時)向本所?務課具領。 ■通訊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5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郵政匯票(現?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截標?及開標?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 詳如投標須知(並以投標須知為準)第64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並具 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2.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 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投標應備文件包括下列各目,投標前應逐一填妥簽章,所有指 定填寫之處,均應以鋼筆、原子筆或打字填寫正確無誤,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 (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材料或工法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資格文件(裝入資格封):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 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書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 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 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至 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2) 各種證件影印本: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 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3)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如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授權委託書:如投標文件-出席代表授權書(如有授權代表出席)。 █電子領標領標憑據書面明細、切結書等。 2. 價格文件: █總標單及標價清單:如投標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總標單總額之中文大寫國字及標價清單(或估價單)阿拉伯數字或國字不相符時,以總標單總額中文大寫為準。 █投標廠商總標單之形式審認,總標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不合格標: (1) 總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或設立名稱未一致。 (2) 總標單未核章(應蓋負責人章(或簽名)並表明廠商名稱)。 (3) 總標單未依規定填寫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或簽名)者。 (4) 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固定金額)者。 3.其他文件:如投標文件-標封、同意書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程保固期限?驗收合格?起全案設施物保固1年。 ■投標廠商以電?領標,書?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電?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憑據書?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17時)向本所?務課具領。 ■通訊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5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郵政匯票(現?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截標?及開標?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 詳如投標須知(並以投標須知為準)第64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並具 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2.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 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投標應備文件包括下列各目,投標前應逐一填妥簽章,所有指 定填寫之處,均應以鋼筆、原子筆或打字填寫正確無誤,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 (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材料或工法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資格文件(裝入資格封):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 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書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 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 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至 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2) 各種證件影印本: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 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3)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如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授權委託書:如投標文件-出席代表授權書(如有授權代表出席)。 █電子領標領標憑據書面明細、切結書等。 2. 價格文件: █總標單及標價清單:如投標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總標單總額之中文大寫國字及標價清單(或估價單)阿拉伯數字或國字不相符時,以總標單總額中文大寫為準。 █投標廠商總標單之形式審認,總標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不合格標: (1) 總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或設立名稱未一致。 (2) 總標單未核章(應蓋負責人章(或簽名)並表明廠商名稱)。 (3) 總標單未依規定填寫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或簽名)者。 (4) 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固定金額)者。 3.其他文件:如投標文件-標封、同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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