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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62586
公佈日期 : 2026/10/19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採購案號 : DNB11527P
採購名稱 : 東沙執法小艇8艘設計建造統包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51427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NB11527P
採購名稱:東沙執法小艇8艘設計建造統包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機關地址: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簡育函
連絡人電話:(07)6989238#763403
傳真號碼:(07)6987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29
開標日期:2026/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4,027,900 元
Email:s2870@cg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 1.分批交貨之期限:廠商應於下列日期前,將本案八艘執法小艇送達機關指定地點並完成點交。 (1)第一及二艘: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 (2)第三、四及五艘:決標次日起270日曆天。 (3)第六、七及八艘:決標次日起300日曆天。 2. 其他: (1)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20天內提交工作執行計畫書送機關核可。 (2)依據機關需求規範書壹、十八「圖樣及其審核」提交各階段送審圖說。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定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可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訂約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再做為證明文件,若投標廠商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將視為無效證件。 2.凡公司、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列有「船舶及其零件製造(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F1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F21406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其中之一者,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廠商須為台灣區造船工業同業公會或臺灣遊艇工業同業公會正式會員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三)本案於等標期間內(上班時間: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如有任何疑問均可電洽機關詢問,聯絡電話:(07)698-8820#763202,聯絡人:陳品任專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期限: 1.分批交貨之期限:廠商應於下列日期前,將本案八艘執法小艇送達機關指定地點並完成點交。 (1)第一及二艘: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 (2)第三、四及五艘:決標次日起270日曆天。 (3)第六、七及八艘:決標次日起300日曆天。 2. 其他: (1)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20天內提交工作執行計畫書送機關核可。 (2)依據機關需求規範書壹、十八「圖樣及其審核」提交各階段送審圖說。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定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可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訂約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再做為證明文件,若投標廠商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將視為無效證件。 2.凡公司、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列有「船舶及其零件製造(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F1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F21406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其中之一者,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廠商須為台灣區造船工業同業公會或臺灣遊艇工業同業公會正式會員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三)本案於等標期間內(上班時間: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如有任何疑問均可電洽機關詢問,聯絡電話:(07)698-8820#763202,聯絡人:陳品任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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