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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62480
公佈日期 : 2026/10/19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026858
採購名稱 : 花蓮市民代表會議事廳會議系統及影音錄製設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8353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26858
採購名稱:花蓮市民代表會議事廳會議系統及影音錄製設備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香明/現場勘查請洽03-8322839彭小姐
連絡人電話:(03)8322141#225
傳真號碼:(03)83280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06
開標日期:2026/10/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50,000 元
Email:c2000425c@nt.hualie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經依法登記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為電器批發業(F113020)、電器零售業(F213010)、電器安裝業(E60101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30)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營業登記事項含「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者,亦可投標。 2.本採購包含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並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二)廠商基本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其他: 1.本案係花蓮縣花蓮市民代表會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第1項,洽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代辦採購程序,決標後後續簽約、履約、契約變更及驗收事項,由花蓮市民代表會辦理。 2.本案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廠商須依規定檢附服務建議書供本所評選,評選相關規定請參閱評選須知。 3.本案履約項目為議事廳會議系統及影音錄製設備採購;履約內容及廠商配合事項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4.其他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注意: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開放文件格式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提供之ODF相關格式,可使用通用文書處理軟體開啟。為達最佳效果,建議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ndc.gov.tw)首頁/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網頁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安裝使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其他: 1.本案係花蓮縣花蓮市民代表會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第1項,洽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代辦採購程序,決標後後續簽約、履約、契約變更及驗收事項,由花蓮市民代表會辦理。 2.本案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廠商須依規定檢附服務建議書供本所評選,評選相關規定請參閱評選須知。 3.本案履約項目為議事廳會議系統及影音錄製設備採購;履約內容及廠商配合事項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4.其他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注意: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開放文件格式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提供之ODF相關格式,可使用通用文書處理軟體開啟。為達最佳效果,建議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ndc.gov.tw)首頁/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網頁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安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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