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62133
公佈日期 : 2026/10/16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004-C1150902-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屏東縣客運碼頭旅運安全設施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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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1732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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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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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004-C1150902-1
採購名稱:115年度屏東縣客運碼頭旅運安全設施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楊祐寧先生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5136
傳真號碼:(08)732066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21
開標日期:2026/09/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0 元
Email:a002198@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辦公時間內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二、[其他]
1.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楊祐寧先生,電話:08-7320415轉5136;傳真:(08)732066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辦公時間內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二、[其他]
1.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楊祐寧先生,電話:08-7320415轉5136;傳真:(08)732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