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62061
公佈日期 : 2026/10/16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506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候車亭及相關候車設施設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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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5091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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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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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66,4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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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61
採購名稱:「115年度候車亭及相關候車設施設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曾煥庭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718
傳真號碼:(07)22998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2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10
開標日期:2026/08/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80,000 元
Email:lopin881008@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 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4)切結書1、2。
2.專業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如下: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
3.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或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五)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 報價單(廠商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 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
(八) 服務建議書乙式。
附加說明 :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採購採統一折扣值方式報價,廠商標價(經折扣值換算後)不得高於預算上限,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本採購決標方式:以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各級距費率上限)乘以廠商提報之統一折扣值決標(預算未經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新興郵政299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採購採統一折扣值方式報價,廠商標價(經折扣值換算後)不得高於預算上限,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本採購決標方式:以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各級距費率上限)乘以廠商提報之統一折扣值決標(預算未經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新興郵政299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