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60243
公佈日期 : 2026/10/14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3-114185
採購名稱 : 5.56公厘步槍子彈1,647,000顆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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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42371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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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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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662,07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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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3-114185
採購名稱:5.56公厘步槍子彈1,647,000顆
採購類別:採購-武器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開標一科 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3497664
傳真號碼:(02)23116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12
開標日期:2026/10/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042,500 元
Email:bot23206@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並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具備製造或供應能力證明:投標廠商曾完成與本採購標的類似產品(5.56×45mm NATO)之製造或供應能力,並提相關證明文件。
5.前述財物通過國際常設槍械測試委員會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permanente pour lepreuve des armes a feu portatives正式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以官網查詢結果為準)或通過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認證的檢驗機構或公司(如Element U.S. Space Defense等)依照本案「內政部警政署5.56公厘步槍子彈規格表」檢測合格(第6項、第14項及第17項免測)且具相關證明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財物原產地】: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可參與投標(中國大陸廠商除外)。
6.【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7.【履約期限】:
(1)本案子彈採整批製造及查驗,164萬7,000顆子彈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製造並由立約商通知獨立公證公司完成查驗。
(2)立約商應於臺灣銀行採購部發出交貨通知日之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將封存之子彈交貨至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保管。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2-2356-5307、傳真886-2-2397-6874,地址:100218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3-114185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185 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185-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5年8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4185-1繳納押標金。
【註】本案已製妥第115-115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其他規範及條款均維持不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財物原產地】: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締結之條約或協定適用之採購】: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可參與投標(中國大陸廠商除外)。
6.【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7.【履約期限】:
(1)本案子彈採整批製造及查驗,164萬7,000顆子彈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製造並由立約商通知獨立公證公司完成查驗。
(2)立約商應於臺灣銀行採購部發出交貨通知日之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將封存之子彈交貨至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保管。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2-2356-5307、傳真886-2-2397-6874,地址:100218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3-114185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185 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185-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5年8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4185-1繳納押標金。
【註】本案已製妥第115-115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其他規範及條款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