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9315
公佈日期 : 2026/10/1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601500110
採購名稱 : 115-117年協和電廠廢棄物委外檢測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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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8282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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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60,25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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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601500110
採購名稱:115-117年協和電廠廢棄物委外檢測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孟樹/范雅茹
連絡人電話:(02)24248111#562/324
傳真號碼:(02)242604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16
開標日期:2026/09/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39,420 元
Email:u01385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資格:為環境部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其許可證內容須具有下列項目,其中每一檢測項目需符合所列至少一種檢測方法:
(一). 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NIEA R201)。
(二). 汞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14或M104)。
(三). 鉛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R319或M104)。
(四). 鎘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M104)。
(五). 鉻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M104)。
(六). 六價鉻化合物(NIEA R201或R309或/R310)。
(七). 砷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M104或R318)。
(八). 銅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M104)。
(九). 硒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M104或R300)。
(十). 鋇及其化合物(NIEA R201或R306或/M104)。
(十一).事業廢棄物採樣方法(NIEA R118)。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180,4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180,400元整。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七。
三、押標金:新台幣61,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 (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位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排除投標須知十四、(一)10.後半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八、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九、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廠商參與減價、比減價時,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180,4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180,400元整。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七。
三、押標金:新台幣61,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 (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位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排除投標須知十四、(一)10.後半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八、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九、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廠商參與減價、比減價時,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