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9197
公佈日期 : 2026/10/13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4282A
採購名稱 : 115年氣象預警報輔助及作業系統升級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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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8590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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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82A
採購名稱:115年氣象預警報輔助及作業系統升級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魏春玫
連絡人電話:(02)23491229
傳真號碼:(02)2349121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30
開標日期:2026/07/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200,000 元
Email:chun-mei.wei@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 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
投標須知該點註1及註2相關內容)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氣象預報中心承辦人:魏春玫 電話:02-2349-1229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 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 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 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8.本案履約期限:
█其他:
?第1期:決標日起30日內交付專案執行計畫書1份,且經本署確認符合需求並通過審查;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交付經本署確認符合需求之第1期產品且經書面驗收合格之第1期產品2份。
?第2期: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交付經本署確認符合需求之第2期產品並完成教育訓練,且經驗收合格之第2期產品2份。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氣象預報中心承辦人:魏春玫 電話:02-2349-1229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 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 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 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8.本案履約期限:
█其他:
?第1期:決標日起30日內交付專案執行計畫書1份,且經本署確認符合需求並通過審查;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交付經本署確認符合需求之第1期產品且經書面驗收合格之第1期產品2份。
?第2期: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交付經本署確認符合需求之第2期產品並完成教育訓練,且經驗收合格之第2期產品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