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9106
公佈日期 : 2026/10/1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採購案號 : 693150002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再生能源處工作服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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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27909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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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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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931500021
採購名稱:115年度再生能源處工作服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姵君
連絡人電話:(04)26580151#3422
傳真號碼:(04)265791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16
開標日期:2026/09/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80,400 元
Email:u95761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臺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及台北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汀洲路三段230巷1號)。
【其他】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57,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48,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d69363@taipower.com.tw。
3.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案就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所提之企劃書及工作服樣品,以取最有利標之精神,由評審小組委員辦理綜合評審後,依序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詳廠商評審須知)。另合格廠商不安排現場簡報及詢答,且因本處擺設樣品場所之限制,投標廠商提出工作服樣品供評審時,請勿提供衣架、模特兒、電腦、看板、燈光等輔助展示工具。
5.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評審小組委員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審前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6.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5年9月11日(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臺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及台北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汀洲路三段230巷1號)。
【其他】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57,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48,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d69363@taipower.com.tw。
3.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案就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所提之企劃書及工作服樣品,以取最有利標之精神,由評審小組委員辦理綜合評審後,依序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詳廠商評審須知)。另合格廠商不安排現場簡報及詢答,且因本處擺設樣品場所之限制,投標廠商提出工作服樣品供評審時,請勿提供衣架、模特兒、電腦、看板、燈光等輔助展示工具。
5.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評審小組委員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審前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6.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5年9月11日(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