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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56895
公佈日期 : 2026/10/07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AB1150006085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花蓮縣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觀摩縣外參訪」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4741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B1150006085
採購名稱:「115年度花蓮縣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觀摩縣外參訪」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全孝慈
連絡人電話:(03)8233200#212
傳真號碼:(03)82370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1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24
開標日期:2026/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0,000 元
Email:ab001076@h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具辦理本案類似規劃與執行經驗者。 (2) 為原住民廠商。 (原住民廠商優先承攬之相關規定: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2.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 (2) 切結書1。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企劃書1式8份。 (5) 標價清單 (6) 各該業登記、設立資格證明或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文件影印本 (7) 納稅證明及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固定金額給付。 二、本次開標於資格審查完成後,擇期辦理評審會議(評審會議時間於開標當天宣布),請投標廠商先行備妥相關評審所需資料。 (一)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 (二)本案採公開報價,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三)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四)其他: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固定金額給付。 二、本次開標於資格審查完成後,擇期辦理評審會議(評審會議時間於開標當天宣布),請投標廠商先行備妥相關評審所需資料。 (一)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 (二)本案採公開報價,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三)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四)其他: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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