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6596
公佈日期 : 2026/10/07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採購案號 : C115008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市三民區新客家文化園區外苑綠色基盤改造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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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2804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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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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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5008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市三民區新客家文化園區外苑綠色基盤改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瓊慧
連絡人電話:(07)3165666#77
傳真號碼:(07)316536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22
開標日期:2026/09/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84,096 元
Email:mousecat@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之限制廠商。
廠商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登記證書或縣市政府核准登記函或由經濟部網站列印登記資料)。
2.有效期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信用證明等(影本)。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為下列任一款所定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查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查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5.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6.押標金(40萬元)
票據抬頭: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7.本須知所附之切結書1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服務建議書8份。
9.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之限制廠商。
廠商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登記證書或縣市政府核准登記函或由經濟部網站列印登記資料)。
2.有效期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信用證明等(影本)。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為下列任一款所定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查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查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5.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6.押標金(40萬元)
票據抬頭: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7.本須知所附之切結書1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服務建議書8份。
9.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