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5645
公佈日期 : 2026/10/06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採購案號 : AF-115-41
採購名稱 : 澎湖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電鋸一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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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81367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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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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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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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F-115-41
採購名稱:澎湖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電鋸一組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胡雁翎
連絡人電話:(06)9214498
傳真號碼:(06)921269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24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02
開標日期:2026/10/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00,000 元
Email:fish0738@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則採限制性招標。
五、
(一)廠商資格: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機械設備製造業」、「機械批發業」、「機械器具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機械設備之業務者等。
(二)廠商應附具下列文件,相關資料須預先填妥、簽署: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印本4.標單5.投標廠商聲明書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7.廠商估價單8.切結書一 9.其他:本局保留通知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2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局供查驗之權利,如影本與正本不符,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得標資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則採限制性招標。
五、
(一)廠商資格: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機械設備製造業」、「機械批發業」、「機械器具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機械設備之業務者等。
(二)廠商應附具下列文件,相關資料須預先填妥、簽署: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印本4.標單5.投標廠商聲明書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7.廠商估價單8.切結書一 9.其他:本局保留通知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2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局供查驗之權利,如影本與正本不符,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得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