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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54670
公佈日期 : 2026/10/05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5A089
採購名稱 : 新竹市風景區環境改善計畫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5404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16,79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089
採購名稱:新竹市風景區環境改善計畫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傅維諍
連絡人電話:(03)5324900#544
傳真號碼:(03)52660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31
開標日期:2026/09/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16,797 元
Email:041032@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3)、(8))。 (二)聘有土木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3)、(4)、(8))。 (三)土木技師事務所(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3)、(8))。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 (壹)、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適用)。 (3-3)當年度全國商業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適用)。 (4)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適用)。 (8)其他:(8-1)技師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技師事務所適用)。 (8-2)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事務所適用)。 (參)、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 機關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 65 日內交付。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 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 (1)自機關通知日起算30個日?天內函送基本部書圖一式3份,由機關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2)基本設計通過後,自機關通知日起算20日曆天函送細部設計書圖一式3份,由機關採審會議方式審查。 (3)細部設計通過後,自機關通知日起算15日?天內函送工程發包預算書圖,由機關採審查會議或書面審查方式審查。 (四)、本案預計金額:新臺幣2,416,797元整﹝預估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5,638,166元整,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載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乘以統一折扣率100%。﹞。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五)、其他: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3)、(8))。 (二)聘有土木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3)、(4)、(8))。 (三)土木技師事務所(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3)、(8))。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應附具證明文件如第51點(1)、(2))。 (壹)、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適用)。 (3-3)當年度全國商業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適用)。 (4)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適用)。 (8)其他:(8-1)技師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技師事務所適用)。 (8-2)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事務所適用)。 (參)、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 機關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 65 日內交付。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 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 (1)自機關通知日起算30個日?天內函送基本部書圖一式3份,由機關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2)基本設計通過後,自機關通知日起算20日曆天函送細部設計書圖一式3份,由機關採審會議方式審查。 (3)細部設計通過後,自機關通知日起算15日?天內函送工程發包預算書圖,由機關採審查會議或書面審查方式審查。 (四)、本案預計金額:新臺幣2,416,797元整﹝預估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5,638,166元整,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載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乘以統一折扣率100%。﹞。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五)、其他: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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