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4601
公佈日期 : 2026/10/0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50012
採購名稱 : 司令台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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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0388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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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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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12
採購名稱:司令台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卓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381273#134
傳真號碼:(02)263822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10/02
開標日期:2026/10/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5,529 元
Email:aa37300417@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有效期限內)各該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等之廠商。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含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表)基本資料、資格證明及價格文件等資料(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含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表】基本、資格及價格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9,000元整(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9,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3,000元(繳納期限:驗收合格後撥付尾款前。由履約保證金轉繳並發還保固保證金與履約保證金之差額,或繳納保固保證金後,發還履約保證金)。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案決標方式:總價決標(單價訂約)。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如有2家廠商投標,則辦理比價;如僅1家廠商投標,則辦理議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爰本案如僅1家廠商投標者,將於開標後參考廠商報價,並重新訂定底價後(或不重訂底價)辦理議價或再行通知廠商議價,且議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4.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七條)。
5.工程查驗及驗收:(1)工程查驗:甲方於工程施工中,得不定時進行查驗,乙方應予以配合辦理。…。(2)本工程免辦初驗者,甲方應於乙方申報並經監造單位確認之完工日期起 日(本日期未填時為30日,每日皆計入,以下同)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乙方未依甲方通知派代表參加初驗或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例如營造業法第41條),不影響初驗或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延誤辦理初驗或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乙方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甲方負擔。…(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五條)。
6.契約價金結算方式(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三條):本契約價金之給付,依本條之附件約定方式辦理(工程契約第三條附件【價金之給付辦理方式】:a.本契約總價預計新臺幣 元(決標金額)。B.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因本契約變更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若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另列一式計價者,該一式計價項目之金額應隨與該一式有關項目之結算金額與契約金額之比率增減之。但本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率增減條件,或其性質與比率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
7.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乙方繳納保固保證金後,甲方應於乙方提出請款單據後___工作天(未載明者,為15工作天;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內,1次無息結付全部或剩餘款項。…(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五條)。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1式6份(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十五點及契約書第十二條)。
9.保固期:(1)全部完工辦理驗收者,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約定之日起算。…(2)本契約除損耗品外,非結構物由乙方保固_ 年(未載明者,為1年);本契約除損耗品外,結構物由乙方保固_ 年(未載明者,為5年)(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六條)。
10.配合事項:(1)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規定,於開工前代為申報繳納本工程空污費。(2)本工程須配合本校於司令台旁新設之風力發電機組(本校司令台風力發電設備【含安裝】採購案)裝設作業。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等之廠商。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含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表)基本資料、資格證明及價格文件等資料(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含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表】基本、資格及價格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9,000元整(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9,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3,000元(繳納期限:驗收合格後撥付尾款前。由履約保證金轉繳並發還保固保證金與履約保證金之差額,或繳納保固保證金後,發還履約保證金)。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案決標方式:總價決標(單價訂約)。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如有2家廠商投標,則辦理比價;如僅1家廠商投標,則辦理議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爰本案如僅1家廠商投標者,將於開標後參考廠商報價,並重新訂定底價後(或不重訂底價)辦理議價或再行通知廠商議價,且議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4.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七條)。
5.工程查驗及驗收:(1)工程查驗:甲方於工程施工中,得不定時進行查驗,乙方應予以配合辦理。…。(2)本工程免辦初驗者,甲方應於乙方申報並經監造單位確認之完工日期起 日(本日期未填時為30日,每日皆計入,以下同)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乙方未依甲方通知派代表參加初驗或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例如營造業法第41條),不影響初驗或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延誤辦理初驗或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乙方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甲方負擔。…(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五條)。
6.契約價金結算方式(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三條):本契約價金之給付,依本條之附件約定方式辦理(工程契約第三條附件【價金之給付辦理方式】:a.本契約總價預計新臺幣 元(決標金額)。B.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因本契約變更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若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另列一式計價者,該一式計價項目之金額應隨與該一式有關項目之結算金額與契約金額之比率增減之。但本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率增減條件,或其性質與比率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
7.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乙方繳納保固保證金後,甲方應於乙方提出請款單據後___工作天(未載明者,為15工作天;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內,1次無息結付全部或剩餘款項。…(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五條)。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1式6份(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十五點及契約書第十二條)。
9.保固期:(1)全部完工辦理驗收者,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約定之日起算。…(2)本契約除損耗品外,非結構物由乙方保固_ 年(未載明者,為1年);本契約除損耗品外,結構物由乙方保固_ 年(未載明者,為5年)(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六條)。
10.配合事項:(1)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規定,於開工前代為申報繳納本工程空污費。(2)本工程須配合本校於司令台旁新設之風力發電機組(本校司令台風力發電設備【含安裝】採購案)裝設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