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3748
公佈日期 : 2026/10/02
採購單位 : 基隆市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5021
採購名稱 : 115年大麻暨新興毒品尿液擴充檢驗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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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7740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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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3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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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21
採購名稱:115年大麻暨新興毒品尿液擴充檢驗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雅薇
連絡人電話:(02)24246940
傳真號碼:(02)242934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1
開標日期:2026/06/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02,089 元
Email:klg50123@kl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檢附經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可具檢驗尿液能力之醫療或檢驗機構之證明文件(本項次由需求單位-刑事警察大隊進行審查)。
附加說明 : 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
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二、保留後續擴充: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按各項目原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以金額為3萬8,000元為上限。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五、索取文件:1.專人購領2.郵遞購領;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本法第76條之規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得依本法85條之1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5年5月27日17時前向本局2樓後勤科提出。
九、得標廠商請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自行開立繳款書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2-24331888轉714、715。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
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二、保留後續擴充: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按各項目原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以金額為3萬8,000元為上限。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五、索取文件:1.專人購領2.郵遞購領;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本法第76條之規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得依本法85條之1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5年5月27日17時前向本局2樓後勤科提出。
九、得標廠商請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自行開立繳款書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2-24331888轉71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