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50804
公佈日期 : 2026/09/29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5107
採購名稱 : 歷史建築永安黃家古厝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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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51842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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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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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07
採購名稱:歷史建築永安黃家古厝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姿雅
連絡人電話:(07)2225136#8325
傳真號碼:(07)223173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31
開標日期:2026/09/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0 元
Email:zihya@mail.khc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情形者。
二、特定資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人力:
(一)工地負責人(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應具備下列資格:
1.累積一件以上歷史建築、古蹟、紀念建築、文化景觀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二)傳統匠師(或保存者):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或保存者)為:泥作、大木作、小木作、瓦作、彩繪及剪黏泥塑,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若一人同時具備兩種(或以上)資格者亦符合。
附加說明 :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5107
貳、標的名稱:歷史建築永安黃家古厝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5107
貳、標的名稱:歷史建築永安黃家古厝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