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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43244
公佈日期 : 2026/09/11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5-053-049-325
採購名稱 : 彰化縣埔心鄉梧鳳國小校園周邊人行環境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7664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9,98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3-049-325
採購名稱:彰化縣埔心鄉梧鳳國小校園周邊人行環境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彰化縣政府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怡馨
連絡人電話:(04)7532126
傳真號碼:(04)7250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04
開標日期:2026/08/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2,036 元
Email:minnie77@email.ch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術事務所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須為有效期間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20天內完成設計工作並辦理編制工程預算書(包含工程預定進度表、工程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工程數量計算表、施工規範、工程施工說明書或補充說明書及設計圖說)送甲方辦理審查,並配合甲方須要召開審查會。 2.甲方審查後如需辦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期限內辦理修完妥並送甲方辦理審查。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或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後14天內,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提送工程結案報告書(含電子檔)。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之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20天內完成設計工作並辦理編制工程預算書(包含工程預定進度表、工程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工程數量計算表、施工規範、工程施工說明書或補充說明書及設計圖說)送甲方辦理審查,並配合甲方須要召開審查會。 2.甲方審查後如需辦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期限內辦理修完妥並送甲方辦理審查。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或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後14天內,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提送工程結案報告書(含電子檔)。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之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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