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43223
公佈日期 : 2026/09/11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採購案號 : 115-A-2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北市電纜地下化管理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安全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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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18017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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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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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21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北市電纜地下化管理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安全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5339
傳真號碼:(02)2967341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12
開標日期:2026/08/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AO069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為:I1中類(顧問服務業)、IF中類(檢測維護業)、IZ09010(管理系統驗證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它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或公司、行號以外之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三、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附加說明 :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 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 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 投標廠商屬大專院校之「校內學術單位」者,得檢具「學校」名義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二、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注意事項: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整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機制為須登入帳號始得領標,且同一帳號同一標案當次招標期間僅限領標1次(即僅可取得1次領標電子憑據),如無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帳號務必提前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廠商代碼登入處>廠商帳號申請),避免延誤電子領標作業。
(二)廠商帳號申請操作說明,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帳號及授權管理」系統使用手冊(首頁>下載專區>系統使用手冊)及教學影片(首頁>學習資源>線上教學>廠商端>廠商帳號申請及管理)查詢使用,如有其他操作問題,請逕洽系統客服專線詢問(0800-080-512)。
三、「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 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 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 投標廠商屬大專院校之「校內學術單位」者,得檢具「學校」名義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二、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注意事項: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整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機制為須登入帳號始得領標,且同一帳號同一標案當次招標期間僅限領標1次(即僅可取得1次領標電子憑據),如無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帳號務必提前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廠商代碼登入處>廠商帳號申請),避免延誤電子領標作業。
(二)廠商帳號申請操作說明,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帳號及授權管理」系統使用手冊(首頁>下載專區>系統使用手冊)及教學影片(首頁>學習資源>線上教學>廠商端>廠商帳號申請及管理)查詢使用,如有其他操作問題,請逕洽系統客服專線詢問(0800-080-512)。
三、「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