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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9893
公佈日期 : 2026/09/0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5116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建置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除濕機、空氣清淨機、碎紙機及飲水機等設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7218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8,66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16
採購名稱:115年度建置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除濕機、空氣清淨機、碎紙機及飲水機等設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家電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羅世昌(後勤科)、洪志恒(勤務指揮中心)
連絡人電話:(02)23119536
傳真號碼:(02)238328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9/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03
開標日期:2026/09/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71,500 元
Email:e1840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登記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以下營業項?:F113020 電器批發業、F213010 電器零售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押標?:4萬8,000元。 2.履約保證?:9萬7,000元 3.保固保證?:2萬9,000元。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起30個?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於臺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等區域範圍內之廠商(或承租)倉庫躉貨備驗(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同時以書面通知本局擇期派員辦理驗收,自本局驗收合格翌日起7天內分送本局指定18個單位並將簽收單送本局。 5.驗收:(本體不得為大陸廠牌) (1)廠商應將採購標的送達於臺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等區域範圍內之廠商(或承租)倉庫躉貨備驗(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同時以書面通知本局擇期派員辦理驗收,自本局驗收合格次日起7日天內分送本局指定18個單位。 (2)廠商應提供就完成標的物,提供解說、操作示範及現場實測,以完成驗收程序,本局於驗收時所需之設備及耗材由廠商提供。 (3)產品須為2025年1月1日(含)以後製造之新品,驗收時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並提供中文操作手冊及電子檔(光碟或USB隨身碟形式交付機關)。 (4)驗收時需提供規格答覆書,包含本案設備產品型錄、規格對照表(型錄需以色筆標示規格項次及頁碼,以利本單位逐條規格進行驗收查核)。 (5)驗收時須檢附保固保證書。 6.付款?式:驗收合格且無履約爭議後,依契約價?總額結算?付廠商。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5 年9 ?2 ?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9?3?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對本案規格有相關疑義者,請洽02-23815864業務承辦?洪志恒。 9.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90萬8,668元整。 10.本案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僅變更需求說明書伍(四)「飲水機」部分規格,允許廠商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押標?:4萬8,000元。 2.履約保證?:9萬7,000元 3.保固保證?:2萬9,000元。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起30個?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於臺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等區域範圍內之廠商(或承租)倉庫躉貨備驗(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同時以書面通知本局擇期派員辦理驗收,自本局驗收合格翌日起7天內分送本局指定18個單位並將簽收單送本局。 5.驗收:(本體不得為大陸廠牌) (1)廠商應將採購標的送達於臺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等區域範圍內之廠商(或承租)倉庫躉貨備驗(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同時以書面通知本局擇期派員辦理驗收,自本局驗收合格次日起7日天內分送本局指定18個單位。 (2)廠商應提供就完成標的物,提供解說、操作示範及現場實測,以完成驗收程序,本局於驗收時所需之設備及耗材由廠商提供。 (3)產品須為2025年1月1日(含)以後製造之新品,驗收時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並提供中文操作手冊及電子檔(光碟或USB隨身碟形式交付機關)。 (4)驗收時需提供規格答覆書,包含本案設備產品型錄、規格對照表(型錄需以色筆標示規格項次及頁碼,以利本單位逐條規格進行驗收查核)。 (5)驗收時須檢附保固保證書。 6.付款?式:驗收合格且無履約爭議後,依契約價?總額結算?付廠商。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5 年9 ?2 ?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9?3?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對本案規格有相關疑義者,請洽02-23815864業務承辦?洪志恒。 9.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90萬8,668元整。 10.本案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僅變更需求說明書伍(四)「飲水機」部分規格,允許廠商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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