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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8841
公佈日期 : 2026/09/03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291P243
採購名稱 : 貼合組裝供料加工(115-116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311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81,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291P243
採購名稱:貼合組裝供料加工(115-116年)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26
開標日期:2026/08/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840,00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8月21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8月30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自簽約次日起20個工作天以內,應提供相關文件送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人員安全查核,非經甲方審核同意之人員嚴禁至甲方履約,如履約期間需新增作業人員,應先期預劃於作業日前,將新進作業人員名冊送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人員安全查核,經審查同意並完成教育訓練後,始可至甲方履約,若逾期未提供造成後續施作業期程延誤致衍生逾期罰款之情形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免予計罰。案內乙方檢附文件如后: A.進廠施作人員名冊(正本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B.僱工投保勞工保險、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並依規定繳納前述保險之保險費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所有文件正本。 C.作業人員之聘雇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D.計畫清單(二十)附件5-保密切結書。 (2)自簽約日後採各批施作,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並做成電話紀錄)通知日次日起,依規定時間派員至甲方指定地點施作(詳附件1-工作項目),施作期程如后: A.數量200~3,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B.數量3,001~6,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14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C.數量6,001~9,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21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D.數量9,001~12,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28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E.數量12,001~15,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35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F.數量15,001~18,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42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G.數量18,001~21,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49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末批未達200片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施作,每批通知施作間隔至少3個工作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施作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派員至甲方指定地點完成施作(上述各批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 乙方代表人員每日施作結束後,須與甲方(防護裝備所)代表人員,依每日檢驗表、每日工作產品紀錄表及每日廢品紀錄表,實施每日數量清點並雙方簽證。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16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16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8月21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8月30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自簽約次日起20個工作天以內,應提供相關文件送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人員安全查核,非經甲方審核同意之人員嚴禁至甲方履約,如履約期間需新增作業人員,應先期預劃於作業日前,將新進作業人員名冊送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人員安全查核,經審查同意並完成教育訓練後,始可至甲方履約,若逾期未提供造成後續施作業期程延誤致衍生逾期罰款之情形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免予計罰。案內乙方檢附文件如后: A.進廠施作人員名冊(正本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B.僱工投保勞工保險、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並依規定繳納前述保險之保險費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所有文件正本。 C.作業人員之聘雇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D.計畫清單(二十)附件5-保密切結書。 (2)自簽約日後採各批施作,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並做成電話紀錄)通知日次日起,依規定時間派員至甲方指定地點施作(詳附件1-工作項目),施作期程如后: A.數量200~3,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B.數量3,001~6,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14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C.數量6,001~9,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21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D.數量9,001~12,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28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E.數量12,001~15,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35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F.數量15,001~18,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42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G.數量18,001~21,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49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末批未達200片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施作,每批通知施作間隔至少3個工作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施作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派員至甲方指定地點完成施作(上述各批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 乙方代表人員每日施作結束後,須與甲方(防護裝備所)代表人員,依每日檢驗表、每日工作產品紀錄表及每日廢品紀錄表,實施每日數量清點並雙方簽證。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16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16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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