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8630
公佈日期 : 2026/09/0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5058
採購名稱 : 「高雄市115年度交通績優人員與機構表揚大會」委託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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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1668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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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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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1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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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8
採購名稱:「高雄市115年度交通績優人員與機構表揚大會」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梁必欣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802
傳真號碼:(07)2299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14
開標日期:2026/07/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20,000 元
Email:bishin@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詳投標須知)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有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或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喜慶綜合服務業(JZ99090),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在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報價單(含經費預算分析表)。
(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企劃書乙式。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憑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廠商投標報價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企劃書乙式10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新興郵政第299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廠商投標報價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企劃書乙式10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新興郵政第299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