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7845
公佈日期 : 2026/09/0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05021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龍鳳谷整建維修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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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1833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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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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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0210
採購名稱:115年度龍鳳谷整建維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藍佳文
連絡人電話:(02)28613601#510
傳真號碼:(02)28610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1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28
開標日期:2026/08/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534,250 元
Email:a194@np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15年8月28日上午09:30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05: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5年度龍鳳谷整建維修工程」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5年8?28日上午09:30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時間地點):115年8月28日上午10:00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其他):
1.本工程工作項目:硫磺谷涼亭修繕及地面掏空下陷改善、管理處發電機更新、龍鳳谷親水公園無障礙環境改善、擎天崗中央步道碎石鋪面改善、冷擎車道車道邊排水溝及橫向暗溝修繕(含雍來礦場前方柏油路龜裂改善)、二子坪步道鋪面改善、步道沿線木料維護保養。(詳見工程詳細表及工程圖說)
2.?址位處?區多雨霧天,?期及安全等廠商應詳加考量,?程現場請廠商自?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3.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4.本?程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5.本工程施工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木等情事,嚴禁使用大型機具或車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6.本?程依實作數量結算(詳?契約書第3條規定)。
7.本案由115~116年預算支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553萬4,250元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15年8月28日上午09:30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05: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5年度龍鳳谷整建維修工程」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5年8?28日上午09:30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時間地點):115年8月28日上午10:00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其他):
1.本工程工作項目:硫磺谷涼亭修繕及地面掏空下陷改善、管理處發電機更新、龍鳳谷親水公園無障礙環境改善、擎天崗中央步道碎石鋪面改善、冷擎車道車道邊排水溝及橫向暗溝修繕(含雍來礦場前方柏油路龜裂改善)、二子坪步道鋪面改善、步道沿線木料維護保養。(詳見工程詳細表及工程圖說)
2.?址位處?區多雨霧天,?期及安全等廠商應詳加考量,?程現場請廠商自?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3.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4.本?程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5.本工程施工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木等情事,嚴禁使用大型機具或車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6.本?程依實作數量結算(詳?契約書第3條規定)。
7.本案由115~116年預算支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553萬4,250元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