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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6692
公佈日期 : 2026/09/0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801500113
採購名稱 : 氨氮線上分析儀3台採購帶安裝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138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08,7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801500113
採購名稱:氨氮線上分析儀3台採購帶安裝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博儀
連絡人電話:(03)4733777#18123
傳真號碼:(03)473708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1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31
開標日期:2026/07/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82,980 元
Email:u66746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之一者。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其他]: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507,600元;預算金額(未稅)3,507,6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環化組朱金湖 電話:(03)4733777轉27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 11. 投標時文件檢附說明: (1)廠商投標時,應提供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提供本廠採購規範作為規格文件),並將符合本規範第三條(項目一~九)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 (2)如有補充說明之需求,請以加註方式直接於原廠型錄或規格文件上標示。 12.交貨時應檢附之文件、工具: (1)原廠操作說明書及完整中、英文譯本紙本各2份,並附電子檔(英文原版免提供英文譯本)。 (2)原廠出廠證明文件正本或由原廠提供與正本相符之副本(證明產品為交貨前壹年內出廠且符合規範之新品)。 (3)若為進口產品,須檢附進口證明。 (4)維護工具組3套。 *若交貨文件及工具有缺漏或不齊全,視同未交貨完成,照計逾期罰款。 13.本案為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14.本案禁止廠商提供大陸地區之標的。15.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其他]: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507,600元;預算金額(未稅)3,507,6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環化組朱金湖 電話:(03)4733777轉27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 11. 投標時文件檢附說明: (1)廠商投標時,應提供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提供本廠採購規範作為規格文件),並將符合本規範第三條(項目一~九)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 (2)如有補充說明之需求,請以加註方式直接於原廠型錄或規格文件上標示。 12.交貨時應檢附之文件、工具: (1)原廠操作說明書及完整中、英文譯本紙本各2份,並附電子檔(英文原版免提供英文譯本)。 (2)原廠出廠證明文件正本或由原廠提供與正本相符之副本(證明產品為交貨前壹年內出廠且符合規範之新品)。 (3)若為進口產品,須檢附進口證明。 (4)維護工具組3套。 *若交貨文件及工具有缺漏或不齊全,視同未交貨完成,照計逾期罰款。 13.本案為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14.本案禁止廠商提供大陸地區之標的。15.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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