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6090
公佈日期 : 2026/08/31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5A01801
採購名稱 : 軌道大型維修車輛勞務配合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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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9099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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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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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2,037,98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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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5A01801
採購名稱:軌道大型維修車輛勞務配合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處 軌道廠 養護機械場 王鉦嘉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721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2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26
開標日期:2026/08/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2,143,630 元
Email:e10069@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4010)機械安裝業及(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15黃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本公司高運量及文湖線各路線軌道(含機廠區)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勞務配合作業人員每日40人次,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日作業,工作時間為二十三點至隔日早上七點為原則。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受雇勞工之薪資(內含作業人員薪資、雇主負擔之法定費用、工作加給等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非固定金額(夜間人員運送車資、安全衛生設施設備費、安全衛生管理費、管理費『包含但不限於廠商負擔公務雜支(包含一切行政雜支)、投保保費(雇主意外責任險、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因例休假、特別休假、請假、婚喪事病假、疫苗接種假或人員異動等因素廠商須安排之替勤人員成本,以及行政窗口等所可能衍生之相關費用,利潤及依法或為完成本案執行所需之費用報價。
(八)圍標「零」容忍宣導https://www.metro.taipei/Content_List.aspx?n=8205078BFACC0ECC
(九) 本案公告底價,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之底價為NT$6,108,300元;固定金額給付項目NT$ 45,929,688 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15黃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本公司高運量及文湖線各路線軌道(含機廠區)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勞務配合作業人員每日40人次,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日作業,工作時間為二十三點至隔日早上七點為原則。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受雇勞工之薪資(內含作業人員薪資、雇主負擔之法定費用、工作加給等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非固定金額(夜間人員運送車資、安全衛生設施設備費、安全衛生管理費、管理費『包含但不限於廠商負擔公務雜支(包含一切行政雜支)、投保保費(雇主意外責任險、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因例休假、特別休假、請假、婚喪事病假、疫苗接種假或人員異動等因素廠商須安排之替勤人員成本,以及行政窗口等所可能衍生之相關費用,利潤及依法或為完成本案執行所需之費用報價。
(八)圍標「零」容忍宣導https://www.metro.taipei/Content_List.aspx?n=8205078BFACC0ECC
(九) 本案公告底價,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之底價為NT$6,108,300元;固定金額給付項目NT$ 45,929,68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