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5964
公佈日期 : 2026/08/3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採購案號 : TD-DD1150012
採購名稱 : 115年豐年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系統五年期操作計畫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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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9072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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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1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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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D-DD1150012
採購名稱:115年豐年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系統五年期操作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劉梅君
連絡人電話:(089)362525
傳真號碼:(089)3625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27
開標日期:2026/05/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843,296 元
Email:mickey@tt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情形者。2.依噪音管制法第16條與20條規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後,始得辦理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廠商須為環保署所許可之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 (影本):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檢驗測定許可證明。
附加說明 : (一)基本資格: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情形者。2.依噪音管制法第16條與20
條規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後,始
得辦理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廠商須為環保署所許可之航空噪
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
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
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
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
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
依據該聲明書之附註欄相關內容填寫。5.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 (影
本):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檢驗測
定許可證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基本資格: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情形者。2.依噪音管制法第16條與20
條規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後,始
得辦理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廠商須為環保署所許可之航空噪
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
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
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
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
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
依據該聲明書之附註欄相關內容填寫。5.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 (影
本):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檢驗測
定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