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35109
公佈日期 : 2026/08/28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TMACH110E
採購名稱 : 歷史建築原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岸內製糖所實驗室修復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816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TMACH110E
採購名稱:歷史建築原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岸內製糖所實驗室修復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地址:704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B1)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余佳勳
連絡人電話:(06)2213569#208
傳真號碼:(06)22131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16
開標日期:2026/07/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683,000 元
Email:jp6y208@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綜合營造業(E10101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
廠商聘任之古蹟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 1.廠商聘任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木作、泥作、瓦作)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C. 其他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聘任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證明書正本。 ------------------------------------------------------------------------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內附招標文件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段及同一地點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聘任之古蹟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 1.廠商聘任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木作、泥作、瓦作)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C. 其他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聘任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證明書正本。 ------------------------------------------------------------------------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內附招標文件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段及同一地點辦理。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