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5041
公佈日期 : 2026/08/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L1151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護理機構(居家護理機構、產後護理之家、一般護理之家)暨住宿式長照機構督導考核計畫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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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86268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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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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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11519
採購名稱:115年度護理機構(居家護理機構、產後護理之家、一般護理之家)暨住宿式長照機構督導考核計畫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南區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鄭詠鈴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085
傳真號碼:(02)87801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17
開標日期:2026/07/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70,000 元
Email:be413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廠商資格審查表):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長期照顧(護)、醫療照護、醫藥學類、公共衛生等。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長期照顧(護)、社會福利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得以學校官方網站截圖佐證)。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 管理顧問業、JB01010 會議及展覽業務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廠商確認瞭解責任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10.服務建議書(含附件)一式9份。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出優勝廠商。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7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廠商確認瞭解責任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10.服務建議書(含附件)一式9份。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出優勝廠商。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7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