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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4732
公佈日期 : 2026/08/27
採購單位 :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21
採購名稱 : 115年重陽節敬老暨鄰長表揚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2818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21
採購名稱:115年重陽節敬老暨鄰長表揚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機關地址: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素華,劉娌均
連絡人電話:(07)3727900#177,111
傳真號碼:(07)37120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1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18
開標日期:2026/08/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6,384 元
Email:t7104055@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相關之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或商號,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 1.公司登記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企劃書7份 5.電子/紙本領標憑據 6.切結書1、及單價分析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為利評審小組之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更為深入瞭解,請廠商到場簡報及接受現場詢答,簡報時間為10分鐘,議價時間請廠商評比後聽侯通知(詳情請見投標及評選須知)。 2.服務企劃書請備7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 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4.參加開標人員(除負責人外)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為利評審小組之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更為深入瞭解,請廠商到場簡報及接受現場詢答,簡報時間為10分鐘,議價時間請廠商評比後聽侯通知(詳情請見投標及評選須知)。 2.服務企劃書請備7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 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4.參加開標人員(除負責人外)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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