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4332
公佈日期 : 2026/08/27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298P228
採購名稱 : 背帶總成等3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837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40,7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298P228
採購名稱:背帶總成等3項
採購類別:採購-武器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18
開標日期:2026/08/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76,05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小姐(07)6562111轉758312。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8月13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8月22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第1項):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另含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套)併文件「詳附件2-品質保證書及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文件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檢驗耗用數及前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成品交貨時歸還甲方,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2)第2批(第2項):A.半成品材料抽樣: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備妥全數所需半成品材料,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合格後始能進行成品製造。【半成品材料為:上等棉帆布2份(每份2碼)或代用料「1000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2碼),二擇一(申請抽樣時須告知為上等棉帆布或1000丹尼尼龍布,並於成品交貨時須為同款布料),上述各項材料1份檢驗、1份備存,如提早通知(申請)抽樣,提早通知剩餘天數不予歸還。】
B.成品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併文件「詳附件2-品質保證書及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文件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半成品及成品交貨時歸還甲方,於驗收結束後再行借用,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3)第3批(第3項):A.確樣:乙方應自簽約次日起14個日曆天以內(含樣品借領)備妥確樣樣品1個,逕送甲方辦理確樣(經確樣合格後不再歸還乙方),合格後始能進行半成品材料抽樣。B.半成品材料抽樣: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35個日曆天內備妥全數所需半成品材料,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合格後始能進行成品製造。「半成品材料為:上等棉帆布2份(每份2碼)或1000 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2碼),二擇一(申請抽樣時須告知為上等棉帆布或1000丹尼尼龍布,並於成品交貨時須為同款布料);牛皮2份(厚度0.8mm~1.4mm,均為長80cm*寬60cm)(每份1張),上述各項材料1份檢驗、1份備存,如提早通知(申請)抽樣,提早通知剩餘天數不予歸還。」
C.成品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併文件「詳附件2-品質保證書及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文件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各階段交貨時歸還甲方,於驗收結束後再行借用,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4.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廠商各項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小姐(07)6562111轉758312。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8月13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8月22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第1項):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另含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套)併文件「詳附件2-品質保證書及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文件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檢驗耗用數及前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成品交貨時歸還甲方,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2)第2批(第2項):A.半成品材料抽樣: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備妥全數所需半成品材料,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合格後始能進行成品製造。【半成品材料為:上等棉帆布2份(每份2碼)或代用料「1000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2碼),二擇一(申請抽樣時須告知為上等棉帆布或1000丹尼尼龍布,並於成品交貨時須為同款布料),上述各項材料1份檢驗、1份備存,如提早通知(申請)抽樣,提早通知剩餘天數不予歸還。】
B.成品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併文件「詳附件2-品質保證書及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文件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半成品及成品交貨時歸還甲方,於驗收結束後再行借用,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3)第3批(第3項):A.確樣:乙方應自簽約次日起14個日曆天以內(含樣品借領)備妥確樣樣品1個,逕送甲方辦理確樣(經確樣合格後不再歸還乙方),合格後始能進行半成品材料抽樣。B.半成品材料抽樣: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35個日曆天內備妥全數所需半成品材料,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合格後始能進行成品製造。「半成品材料為:上等棉帆布2份(每份2碼)或1000 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2碼),二擇一(申請抽樣時須告知為上等棉帆布或1000丹尼尼龍布,並於成品交貨時須為同款布料);牛皮2份(厚度0.8mm~1.4mm,均為長80cm*寬60cm)(每份1張),上述各項材料1份檢驗、1份備存,如提早通知(申請)抽樣,提早通知剩餘天數不予歸還。」
C.成品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併文件「詳附件2-品質保證書及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文件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各階段交貨時歸還甲方,於驗收結束後再行借用,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4.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廠商各項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