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4207
公佈日期 : 2026/08/2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5A02636
採購名稱 : 文湖線內湖段低壓盤控制電源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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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0079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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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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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60,75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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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5A02636
採購名稱:文湖線內湖段低壓盤控制電源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系統處供電廠 彭自強
連絡人電話:(02)27828660#662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1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24
開標日期:2026/08/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79,124 元
Email:e10069@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E601020電器安裝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電器承裝業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15,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內湖段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 廠商須提供以下財物:
a.電源並聯配電盤:15組
b.無熔絲斷路器(NFB 2P 10A):30只
c.低壓電纜 5.5mm2*3c LSFH-XLPE:800公尺
d.低壓電纜 2.0mm2*3c LSFH-XLPE:400公尺
(2) 本案施作從設備變電站環路開關(RMU)引接至低壓盤(LV)共計15處,凡為達上述目的所必須之設備硬體之設計、採購、安裝、運轉及本案相關範圍內之監視需求、系統整合、安裝、測試及文件提供皆為本契約之廠商責任。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圍標「零」容忍宣導https://www.metro.taipei/Content_List.aspx?n=8205078BFACC0ECC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15,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內湖段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 廠商須提供以下財物:
a.電源並聯配電盤:15組
b.無熔絲斷路器(NFB 2P 10A):30只
c.低壓電纜 5.5mm2*3c LSFH-XLPE:800公尺
d.低壓電纜 2.0mm2*3c LSFH-XLPE:400公尺
(2) 本案施作從設備變電站環路開關(RMU)引接至低壓盤(LV)共計15處,凡為達上述目的所必須之設備硬體之設計、採購、安裝、運轉及本案相關範圍內之監視需求、系統整合、安裝、測試及文件提供皆為本契約之廠商責任。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圍標「零」容忍宣導https://www.metro.taipei/Content_List.aspx?n=8205078BFACC0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