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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3143
公佈日期 : 2026/08/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3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委外辦理營建混合廢棄物再利用處理」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4639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98,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31
採購名稱:115年度「委外辦理營建混合廢棄物再利用處理」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處理場王鐘賢或秘書室陳明慧
連絡人電話:(02)26511434#1771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03
開標日期:2026/08/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00,000 元
Email:bd428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載有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項目。 2.其他證明文件:上述同一廠商具以下3點擇一: (1)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核准設立可兼收容處理營建混合物之土資場。 (2)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核准設立之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場。 (3)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核發廢棄物處理許可證(D-0599)之處理機構。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投標文件修正部分請詳閱修正對照表。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者,仍視為合格標。 【公告底價】底價為每公噸再利用處理費新臺幣5,250元整。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起6個月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因場地整理、經費支用等情形,機關得通知當年度執行至12月31日止,且不給付額外補償或費用;如數量未達契約上限,則逕行驗收結算不另計逾期違約金。 【其他應附文件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5.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約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7.2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7.2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投標文件修正部分請詳閱修正對照表。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者,仍視為合格標。 【公告底價】底價為每公噸再利用處理費新臺幣5,250元整。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起6個月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因場地整理、經費支用等情形,機關得通知當年度執行至12月31日止,且不給付額外補償或費用;如數量未達契約上限,則逕行驗收結算不另計逾期違約金。 【其他應附文件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5.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約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7.2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7.2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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