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2758
公佈日期 : 2026/08/2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採購案號 : 115traffic027
採購名稱 : 楊梅車輛移置保管場新建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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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4702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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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0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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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traffic027
採購名稱:楊梅車輛移置保管場新建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謝宜君
連絡人電話:(03)3353024#317
傳真號碼:(03)33814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18
開標日期:2026/08/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073,031 元
Email:h1071107@tyh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並持有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以上廠商均可參加投標。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 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有效之投標廠商信用證明。
3.電子領標憑據資料。
4.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一)請廠商準時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得標廠商自開工日起,每達工程30、70、100%進度時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廠商準時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得標廠商自開工日起,每達工程30、70、100%進度時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