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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2028
公佈日期 : 2026/08/24
採購單位 : 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5AT08-S04
採購名稱 : 2026成功海宴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4179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T08-S04
採購名稱:2026成功海宴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機關地址:961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易臻
連絡人電話:(089)851004#50
傳真號碼:(089)853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0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10
開標日期:2026/08/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00,000 元
Email:ck0331@ck.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15.08.03第二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未異動) 1.經確認「投標須知」及「投標封套」,皆規定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1式5份為誤繕,請依投標須知要求為準。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115.07.31第一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未異動) 1.本次更正廠商資格摘要,因誤繕,故取消「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條件。 2.投標封套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誤繕,請依投標須知要求1式5份為準。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2.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1)專人送達之地點: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2)郵遞送達之地點: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其他] 1.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整,民眾報名費共計新臺幣30萬元整,上述經費全數用於本案活動中,故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10萬元整。 2.餘事項詳閱投標須知,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3.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審)會議日期及地點:由機關另行通知。 4.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 5.如截標時間適逢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時,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開標時間亦同;如機關所在地仍為辦公日,惟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上課者,開標作業原則仍依原訂時間辦理;投標廠商如有疑義,請洽本案承辦單位確認,或注意本機關公告是否延長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期。 6.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7.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 8.廠商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評審或決標結果有異議者,應於接獲通知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與理由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9.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10.本案洽詢電話:(089)851004轉分機50(農業觀光課李小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15.08.03第二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未異動) 1.經確認「投標須知」及「投標封套」,皆規定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1式5份為誤繕,請依投標須知要求為準。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115.07.31第一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未異動) 1.本次更正廠商資格摘要,因誤繕,故取消「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條件。 2.投標封套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誤繕,請依投標須知要求1式5份為準。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2.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1)專人送達之地點: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2)郵遞送達之地點: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其他] 1.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整,民眾報名費共計新臺幣30萬元整,上述經費全數用於本案活動中,故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10萬元整。 2.餘事項詳閱投標須知,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3.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審)會議日期及地點:由機關另行通知。 4.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 5.如截標時間適逢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時,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開標時間亦同;如機關所在地仍為辦公日,惟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上課者,開標作業原則仍依原訂時間辦理;投標廠商如有疑義,請洽本案承辦單位確認,或注意本機關公告是否延長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期。 6.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7.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 8.廠商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評審或決標結果有異議者,應於接獲通知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與理由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9.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10.本案洽詢電話:(089)851004轉分機50(農業觀光課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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