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31384
公佈日期 : 2026/08/21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1506042
採購名稱 : 「南區SE-41-15m道路(前段)接SE-43-8m...及...等2案合併採購分開訂約招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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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69133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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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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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4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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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506042
採購名稱:「南區SE-41-15m道路(前段)接SE-43-8m...及...等2案合併採購分開訂約招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詠仲
連絡人電話:(06)2991111#8885
傳真號碼:(06)298294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1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28
開標日期:2026/07/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498,000 元
Email:chiuanking@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開標程序]:下午2時整審查投標文件。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5.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詳述如下
1.「南區SE-41-15m道路(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路口或人行道調整重繪標(誌)線、地表下1.5m舊回填物處理、臨(房)地出入口銜接或擋土牆增(減)作致人行道或側溝變更設計等。a.倘屬新增工項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b.倘屬本案契約項目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c.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5,000,000元整。2.「仁德區14-15m道路(新田路)瓶頸道路拓寬工程」: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勝利路口或人行道調整重繪標(誌)線、地表下1.5m舊回填物、管線及排水設施處理、道路AC刨鋪範圍配合地方增加之需求、臨(房)地出入口銜接致人行道或側溝變更設計等。a.倘屬新增工項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b.倘屬本案契約項目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c.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5,000,000元整。標案名稱:「南區SE-41-15m道路(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及「仁德區14-15m道路(新田路)瓶頸道路拓寬工程」等2案合併採購分開訂約招標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開標程序]:下午2時整審查投標文件。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5.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詳述如下
1.「南區SE-41-15m道路(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路口或人行道調整重繪標(誌)線、地表下1.5m舊回填物處理、臨(房)地出入口銜接或擋土牆增(減)作致人行道或側溝變更設計等。a.倘屬新增工項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b.倘屬本案契約項目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c.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5,000,000元整。2.「仁德區14-15m道路(新田路)瓶頸道路拓寬工程」: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勝利路口或人行道調整重繪標(誌)線、地表下1.5m舊回填物、管線及排水設施處理、道路AC刨鋪範圍配合地方增加之需求、臨(房)地出入口銜接致人行道或側溝變更設計等。a.倘屬新增工項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b.倘屬本案契約項目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c.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5,000,000元整。標案名稱:「南區SE-41-15m道路(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及「仁德區14-15m道路(新田路)瓶頸道路拓寬工程」等2案合併採購分開訂約招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