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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1149
公佈日期 : 2026/08/2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55014453
採購名稱 : 115-116年台9線草埔森永隧道土建設施檢測及監測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5014453
採購名稱:115-116年台9線草埔森永隧道土建設施檢測及監測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俊逸
連絡人電話:(08)7893456#1202
傳真號碼:(08)78621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22
開標日期:2026/06/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414,535 元
Email:a11037@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營業項目有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b.(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五、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數位應用//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七、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履約地點:屏東縣、臺東縣。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原公告之投標須知內有些應有框選之欄位未顯示,為使資訊正確重新上傳投標須知」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第2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第1次更正公告之投標須知內有些應有框選之欄位,因電腦系統問題造成部分資訊未完整揭露,為使資訊正確重新上傳投標須知」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第3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修正契約條款第十四條第(八)款第2目之損害賠償金額上限勾選為契約價金總額」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第4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增加監測月報及環評監測期末報告」電子檔,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五、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數位應用//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七、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履約地點:屏東縣、臺東縣。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原公告之投標須知內有些應有框選之欄位未顯示,為使資訊正確重新上傳投標須知」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第2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第1次更正公告之投標須知內有些應有框選之欄位,因電腦系統問題造成部分資訊未完整揭露,為使資訊正確重新上傳投標須知」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第3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修正契約條款第十四條第(八)款第2目之損害賠償金額上限勾選為契約價金總額」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第4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增加監測月報及環評監測期末報告」電子檔,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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