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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0964
公佈日期 : 2026/08/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採購案號 : G11501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採購116年水果月曆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0925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115011
採購名稱: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採購116年水果月曆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秘書室羅雅蘭/民政課呂盈潔
連絡人電話:(02)29112281#1112
傳真號碼:(02)291594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1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20
開標日期:2026/08/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7,500 元
Email:AL715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屬營業項目列有印刷、廣告設計等業務或得以承攬者。 2.本案決標方式除採「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者得標」外,同時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8條」之規定辦理: 一、最低標價相同: (一)庇護工場優先: 1.優採廠商與一般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應優先決標予庇護工場,其次為機構或團體。 2.庇護工場有二家以上者,抽籤決定之;無庇護工場參加投標,而有二家以上機構或團體參加投標者,亦同。 (二)減價至最低價者優先: 1.一般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優採廠商僅一家時,義務採購單位應洽該優採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後,決標予該優採廠商。 2.優採廠商有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應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優採廠商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二家以上標價相同者,逕行減價,由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減價後,標價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二、最低標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一般廠商最低標報價已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其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得為決標對象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優採廠商減價,並適用上開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本案如需辦理減價,將採行線上減價,不開放現場減價。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屬營業項目列有印刷、廣告設計等業務或得以承攬者。 2.本案決標方式除採「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者得標」外,同時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8條」之規定辦理: 一、最低標價相同: (一)庇護工場優先: 1.優採廠商與一般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應優先決標予庇護工場,其次為機構或團體。 2.庇護工場有二家以上者,抽籤決定之;無庇護工場參加投標,而有二家以上機構或團體參加投標者,亦同。 (二)減價至最低價者優先: 1.一般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優採廠商僅一家時,義務採購單位應洽該優採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後,決標予該優採廠商。 2.優採廠商有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應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優採廠商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二家以上標價相同者,逕行減價,由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減價後,標價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二、最低標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一般廠商最低標報價已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其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得為決標對象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優採廠商減價,並適用上開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本案如需辦理減價,將採行線上減價,不開放現場減價。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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