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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30157
公佈日期 : 2026/08/20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5A00272
採購名稱 : 各機廠、交九行控大樓、捷運行政大樓及相關區域保全警衛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6441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5A00272
採購名稱:各機廠、交九行控大樓、捷運行政大樓及相關區域保全警衛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車輛處管理課 呂柏翰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8675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6
開標日期:2026/07/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2,313,169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901011 保全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北投機廠(含復興崗站側門)、北投旅客服務中心、土城機廠、南港機廠、蘆洲機廠、新店機廠、新莊機廠、木柵機廠、內湖機廠、交九行控大樓及捷運行政大樓。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北投機廠(含復興崗站側門)、北投旅客服務中心、土城機廠、南港機廠、蘆洲機廠、新店機廠、新莊機廠、木柵機廠、內湖機廠、交九行控大樓及捷運行政大樓等11處,總執行時數預估約377,746小時。 2本案主要部分為:警衛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122,313,169元整)給付,廠商應依本案固定價格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價格組成表僅管理費可調,如超過該固定價格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八)圍標「零」容忍宣導https://www.metro.taipei/Content_List.aspx?n=8205078BFACC0ECC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北投機廠(含復興崗站側門)、北投旅客服務中心、土城機廠、南港機廠、蘆洲機廠、新店機廠、新莊機廠、木柵機廠、內湖機廠、交九行控大樓及捷運行政大樓。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北投機廠(含復興崗站側門)、北投旅客服務中心、土城機廠、南港機廠、蘆洲機廠、新店機廠、新莊機廠、木柵機廠、內湖機廠、交九行控大樓及捷運行政大樓等11處,總執行時數預估約377,746小時。 2本案主要部分為:警衛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122,313,169元整)給付,廠商應依本案固定價格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價格組成表僅管理費可調,如超過該固定價格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八)圍標「零」容忍宣導https://www.metro.taipei/Content_List.aspx?n=8205078BFACC0E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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