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29838
公佈日期 : 2026/08/1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0713-1
採購名稱 :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5年度第2梯次失業者職業訓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7295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71,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713-1
採購名稱: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5年度第2梯次失業者職業訓練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曹婕安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8016
傳真號碼:(03)33302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8/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9/04
開標日期:2026/09/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00,000 元
Email:10050991@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擇一即可):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 2.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依法設立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包含工(公)會等,學校除外),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5.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組織。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同意授權書(正本)或公文。 (2)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立案證書。 (3)依法設立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包含工(公)會等,學校除外),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法人登記證書或團體之立案證書及設立章程。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 (5)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組織: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115年8月26日核准簽辦 2.本次更正投標須知、招標班別需求一覽表內容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複數決標】:本案為複數決標案,部分已決標,本次上網(第2次)為辦理剩餘3班之招標作業,預算如下,其餘說明詳投標須知。(每1班次預訓人數應規劃30-33人,採自訂班名,全職類共3班,班次規劃不得逾每1班預算金額新臺幣110萬元整。)全職類共3班次。不限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班數,準用最有利標〔採序位法〕,評選優勝廠商依序議價後決標。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03-3322101轉8016)曹婕安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115年8月26日核准簽辦 2.本次更正投標須知、招標班別需求一覽表內容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複數決標】:本案為複數決標案,部分已決標,本次上網(第2次)為辦理剩餘3班之招標作業,預算如下,其餘說明詳投標須知。(每1班次預訓人數應規劃30-33人,採自訂班名,全職類共3班,班次規劃不得逾每1班預算金額新臺幣110萬元整。)全職類共3班次。不限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班數,準用最有利標〔採序位法〕,評選優勝廠商依序議價後決標。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03-3322101轉8016)曹婕安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