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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28805
公佈日期 : 2026/08/18
採購單位 : 勞動部
採購案號 : 01-1150607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外送專法多元宣導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8751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4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01-11506077
採購名稱:115年度外送專法多元宣導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勞動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小姐(需求)/馮先生(採購)
連絡人電話:(02)85902825
傳真號碼:(02)859028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13
開標日期:2026/07/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75,000 元
Email:yawen@mo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依法設立之公司,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不含私立學校)或社團法人。 (3)公立學校(含校內學術單位)、私立學校。 公立學校(含校內學術單位)應檢附「學校組織條例、規程影本」及經循行政程序取得同意參與投標之證明文件(如:由學校出具之同意參與投標函、授權書或學校訂定之授權規定等可資佐證資料)。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9月29日工程企字第1110017885號函及教育部以同年7月20日臺教人(二)字第1110056814號函,嗣後國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得經學校同意後參與政府採購,並以其名義具名簽訂契約。】 私立學校應檢附「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及「由學校出具之同意參與投標函或授權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如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應具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等。 【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如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之票據信用資料,應具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依法設立之公司,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不含私立學校)或社團法人。 (3)公立學校(含校內學術單位)、私立學校。 公立學校(含校內學術單位)應檢附「學校組織條例、規程影本」及經循行政程序取得同意參與投標之證明文件(如:由學校出具之同意參與投標函、授權書或學校訂定之授權規定等可資佐證資料)。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9月29日工程企字第1110017885號函及教育部以同年7月20日臺教人(二)字第1110056814號函,嗣後國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得經學校同意後參與政府採購,並以其名義具名簽訂契約。】 私立學校應檢附「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及「由學校出具之同意參與投標函或授權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如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應具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等。 【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如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之票據信用資料,應具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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