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28366
公佈日期 : 2026/08/1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50006
採購名稱 : 115學年度九年級戶外教育(畢業旅行)活動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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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7761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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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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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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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06
採購名稱:115學年度九年級戶外教育(畢業旅行)活動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卓茂盛
連絡人電話:(02)26381273#134
傳真號碼:(02)263822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8/06
開標日期:2026/08/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8,900 元
Email:aa37300417@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本採購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為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乙種旅行業或綜合旅行業【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5份(詳本採購案計畫內容、投標須知、評審須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8,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校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約。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議約資格(詳本採購案評審須知)。
4.本採購案採固定價格(預算金額【每位學生新臺幣7,650元、師長新臺幣7,350元】)或廠商於企劃書中自願減價金額(報價)決標。依工程會訂頒之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採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者,其議價程序不得免除,不應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包括履約事項較詳細之執行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5.本採購案廠商應依本機關提供之空白經費配置表(報價單)於企劃書中詳列報價,且報價金額不得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未於企劃書中報價或報價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者,為無效標(不合格標)(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預定辦理日期:115年9月16日(星期三)至18日(星期五),共計3天2夜。本校如有調整需求,廠商應配合辦理(詳契約第七條)。
7.本採購案得標廠商應依契約約定應投保「遊覽車車輛強制險及乘客責任保險、旅行業責任險、旅遊平安險」等保險(保險期間及保險金額等規範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條)。
8.契約價金給付方式:單價計算法。本採購案預估參與學生人數32人、帶隊教師6人,依實際參加師生人數及決標單價核實結算契約價金。(1)參與學生:每人新臺幣7,650元(含稅)或決標單價(含稅)。(2)帶隊教師:每人新臺幣7,350元或決標單價(含稅)(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9.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活動辦理完成)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給付全部契約價金)。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10.驗收:(1)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2)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機關應於30日內召開檢討會,其檢討會紀錄視為驗收紀錄(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1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契約書第一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本採購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為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乙種旅行業或綜合旅行業【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5份(詳本採購案計畫內容、投標須知、評審須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8,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校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約。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議約資格(詳本採購案評審須知)。
4.本採購案採固定價格(預算金額【每位學生新臺幣7,650元、師長新臺幣7,350元】)或廠商於企劃書中自願減價金額(報價)決標。依工程會訂頒之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採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者,其議價程序不得免除,不應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包括履約事項較詳細之執行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5.本採購案廠商應依本機關提供之空白經費配置表(報價單)於企劃書中詳列報價,且報價金額不得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未於企劃書中報價或報價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者,為無效標(不合格標)(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預定辦理日期:115年9月16日(星期三)至18日(星期五),共計3天2夜。本校如有調整需求,廠商應配合辦理(詳契約第七條)。
7.本採購案得標廠商應依契約約定應投保「遊覽車車輛強制險及乘客責任保險、旅行業責任險、旅遊平安險」等保險(保險期間及保險金額等規範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條)。
8.契約價金給付方式:單價計算法。本採購案預估參與學生人數32人、帶隊教師6人,依實際參加師生人數及決標單價核實結算契約價金。(1)參與學生:每人新臺幣7,650元(含稅)或決標單價(含稅)。(2)帶隊教師:每人新臺幣7,350元或決標單價(含稅)(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9.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活動辦理完成)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給付全部契約價金)。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10.驗收:(1)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2)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機關應於30日內召開檢討會,其檢討會紀錄視為驗收紀錄(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1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契約書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