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17908
公佈日期 : 2026/07/3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採購案號 : G11500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北市新店區安和里環境教育觀摩研習活動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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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3443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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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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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115007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北市新店區安和里環境教育觀摩研習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秘書室羅雅蘭/民政課賴美?
連絡人電話:(02)29112281#1112
傳真號碼:(02)291594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0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8
開標日期:2026/07/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7,500 元
Email:AL715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屬綜合旅行業或乙種(含)以上旅行業,請檢附:1. 中華民國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及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及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證明)。
前開投標廠商應備資格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以書面投標時,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電子憑據檔案,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之評審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評審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評審小組由本所內部簽請機關首長指派機關人員組成,人員如下:
1.新店區公所主任秘書童冠璋
2.新店區公所民政課課長謝麗玉
3.新店區公所民政課視導賴俊凱
4.新店區公所秘書室主任劉紫蘭
5.新店區公所秘書室視導黃新媛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經委員書面通知機關者,本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處理。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以書面投標時,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電子憑據檔案,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之評審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評審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評審小組由本所內部簽請機關首長指派機關人員組成,人員如下:
1.新店區公所主任秘書童冠璋
2.新店區公所民政課課長謝麗玉
3.新店區公所民政課視導賴俊凱
4.新店區公所秘書室主任劉紫蘭
5.新店區公所秘書室視導黃新媛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經委員書面通知機關者,本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處理。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