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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7455
公佈日期 : 2026/07/30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UDF148D002
採購名稱 : 石化事業部換熱器管束更換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263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7,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UDF148D002
採購名稱:石化事業部換熱器管束更換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闕小姐
連絡人電話:(02)87258331
傳真號碼:(02)878990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28
開標日期:2026/07/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627,452 元
Email:209821@cpc.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
※廠商基本資格(續)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製造安裝」或「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管束更換」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為國內者,須取得勞檢機構核發之”第一種壓力容器”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若為外國廠商,則須取得ASME “U-STAMP”認證文件。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本案採當場審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續開價格標,請廠商準時出席到場。 ※本次公告更新「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版本。 1.履約地點:林園石化廠、前鎮儲運所、洲際儲運所及廠商址。 2.履約期限:自開工日之當日起算1460日曆天或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以先屆者為準,但得於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之95%以上時,本公司得視工作需用情況辦理結案。其餘詳工作說明書3。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基本資格(續)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製造安裝」或「換熱器及空氣冷卻器管束更換」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為國內者,須取得勞檢機構核發之”第一種壓力容器”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若為外國廠商,則須取得ASME “U-STAMP”認證文件。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本案採當場審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續開價格標,請廠商準時出席到場。 ※本次公告更新「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版本。 1.履約地點:林園石化廠、前鎮儲運所、洲際儲運所及廠商址。 2.履約期限:自開工日之當日起算1460日曆天或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以先屆者為準,但得於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之95%以上時,本公司得視工作需用情況辦理結案。其餘詳工作說明書3。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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