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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6969
公佈日期 : 2026/07/2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50005
採購名稱 : 校園雙語生活化設備採購案(智慧大屏黑板暨教學電腦管理廣播系統與行動教學工作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82839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05
採購名稱:校園雙語生活化設備採購案(智慧大屏黑板暨教學電腦管理廣播系統與行動教學工作站)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卓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381273#134
傳真號碼:(02)263822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20
開標日期:2026/07/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8,628 元
Email:aa37300417@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之更正內容:本採購案採購規範(計畫)項目第1項「智慧大屏多人多點顯示器系統」標的物數量為1組(含4片黑板)」。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本採購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為依法設立之公司,且具備資訊系統集成、多媒體教學設備建置或電腦設備採購之相關經驗者。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5份(詳本採購案計畫內容、投標須知、評審須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9,000元整(繳納期限:驗收合格後撥付尾款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校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約。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議約資格(詳本採購案評審須知)。 4.本採購案採固定金額(預算金額)或廠商於企劃書自願減價之金額(報價)決標。依工程會訂頒之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採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者,其議價程序不得免除,不應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包括履約事項較詳細之執行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 5.本採購案廠商應依機關提供之(空白)經費配置表(報價單)填列後,列入企劃書中報價,且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未於企劃書內詳列報價或報價逾本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無效標)。 5.履約期限: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 30 個工作天內完成全案所有設備(包含大屏黑板四組、全校總教室優化廣播管理系統部署、以及軍規筆記型電腦四台)之交貨、現場安裝、網路設定與功能測試(詳契約第七條)。 6.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因契約變更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7.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9仟元整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9.驗收:(1)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影響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延誤辦理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廠商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2)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廠商完成全案安裝與點交後,須進行現場系統功能實測。所有硬體(大屏黑板、筆記型電腦)需能正常連線運作,且全校總教室數(含專科教室)範圍內的廣播同步速度、遠端派送管理功能均需完全符合上述基本規格要求。筆記型電腦之核心硬體規格與 Windows 11專業版作業系統皆須開機查驗符合,始得辦理正式驗收(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契約書第一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之更正內容:本採購案採購規範(計畫)項目第1項「智慧大屏多人多點顯示器系統」標的物數量為1組(含4片黑板)」。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本採購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為依法設立之公司,且具備資訊系統集成、多媒體教學設備建置或電腦設備採購之相關經驗者。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5份(詳本採購案計畫內容、投標須知、評審須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9,000元整(繳納期限:驗收合格後撥付尾款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校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約。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議約資格(詳本採購案評審須知)。 4.本採購案採固定金額(預算金額)或廠商於企劃書自願減價之金額(報價)決標。依工程會訂頒之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採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者,其議價程序不得免除,不應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包括履約事項較詳細之執行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 5.本採購案廠商應依機關提供之(空白)經費配置表(報價單)填列後,列入企劃書中報價,且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未於企劃書內詳列報價或報價逾本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無效標)。 5.履約期限: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 30 個工作天內完成全案所有設備(包含大屏黑板四組、全校總教室優化廣播管理系統部署、以及軍規筆記型電腦四台)之交貨、現場安裝、網路設定與功能測試(詳契約第七條)。 6.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因契約變更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7.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9仟元整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9.驗收:(1)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影響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延誤辦理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廠商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2)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廠商完成全案安裝與點交後,須進行現場系統功能實測。所有硬體(大屏黑板、筆記型電腦)需能正常連線運作,且全校總教室數(含專科教室)範圍內的廣播同步速度、遠端派送管理功能均需完全符合上述基本規格要求。筆記型電腦之核心硬體規格與 Windows 11專業版作業系統皆須開機查驗符合,始得辦理正式驗收(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契約書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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