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15999
公佈日期 : 2026/07/28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6-24
採購名稱 : 冬山鄉立幼兒園115學年度上、下學期幼兒語文教材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956658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5,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6-24
採購名稱:冬山鄉立幼兒園115學年度上、下學期幼兒語文教材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地址:269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3)9592479
傳真號碼:(03)95903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7
開標日期:2026/07/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6,000 元
Email:dungshan@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營業項目為「圖書出版業(營業項目代碼:J30401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09070)及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代碼:F209060)」或「得以出版、販售圖書」等廠商。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11份(詳本案投標須知、招標需求書及評審須知、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6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所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資格(詳本案招標需求書)。 4.本案採單價決標。廠商應於企劃書詳列報價(應依主辦機關檢附之空白經費配置表【詳細價目表】分按【大班、中班、小班及幼幼班】教材詳列報價、說明),且不得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未載明報價或報價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者,視為不合格標(無效標)(詳本案招標需求說明書)。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月27日止。分批交貨之期限:廠商應於115學年上學期115年8月14日前及下學期116年1月27日前將採購標的(每學期教材)送達冬山鄉立幼兒園等各分班完成點交及驗收程序。(詳契約第七條)。 6.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如下:分2批交貨。廠商應於115學年上學期115年8月14日前及下學期116年1月27日前將採購標的(每學期教材)送達冬山鄉立幼兒園等各分班完成點交及驗收程序(詳契約第七條)。 7.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8.契約價金給付條件:分批付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廠商應於115學年上學期115年8月14日前及下學期116年1月27日前將採購標的(每學期教材)送達冬山鄉立幼兒園等各分班完成點交及驗收程序),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9.驗收:(1)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影響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延誤辦理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廠商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2)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分批辦理驗收(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書第一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者。營業項目為「圖書出版業(營業項目代碼:J30401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09070)及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代碼:F209060)」或「得以出版、販售圖書」等廠商。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11份(詳本案投標須知、招標需求書及評審須知、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6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所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資格(詳本案招標需求書)。 4.本案採單價決標。廠商應於企劃書詳列報價(應依主辦機關檢附之空白經費配置表【詳細價目表】分按【大班、中班、小班及幼幼班】教材詳列報價、說明),且不得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未載明報價或報價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者,視為不合格標(無效標)(詳本案招標需求說明書)。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月27日止。分批交貨之期限:廠商應於115學年上學期115年8月14日前及下學期116年1月27日前將採購標的(每學期教材)送達冬山鄉立幼兒園等各分班完成點交及驗收程序。(詳契約第七條)。 6.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如下:分2批交貨。廠商應於115學年上學期115年8月14日前及下學期116年1月27日前將採購標的(每學期教材)送達冬山鄉立幼兒園等各分班完成點交及驗收程序(詳契約第七條)。 7.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8.契約價金給付條件:分批付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廠商應於115學年上學期115年8月14日前及下學期116年1月27日前將採購標的(每學期教材)送達冬山鄉立幼兒園等各分班完成點交及驗收程序),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9.驗收:(1)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影響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延誤辦理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廠商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2)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分批辦理驗收(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書第一條)。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