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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5404
公佈日期 : 2026/07/28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0424-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第53期大園區竹圍市地重劃區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07846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424-1
採購名稱:桃園市第53期大園區竹圍市地重劃區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庭輝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305
傳真號碼:(03)33685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0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3
開標日期:2026/06/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146,620 元
Email:1004364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技師事務所,應具土木、結構、大地或水利工程科別執業技師。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3.廠商資格文件(擇一即可) 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大地或水利工程。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大地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 b.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本案執行期程為115年~117年規劃設計、工程施工驗收及土地設施點交,各項工作辦理期程如下,以機關通知指定日起算工 期,各項報告書亦分別提送及計算工期: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機關指定日開工,14日曆天提送至機關審核。 (二)地形測量: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三)地質調查: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36日曆天。 (四)管線調查: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五)出流管制計畫: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45日曆天。 (六)基本設計(含初步規劃):機關指定日開工,初步規劃工期21日曆天,基本設計工期21日曆天,如採分工區通知辦理規劃設計,則各工區工期分別計算。 (七)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整體規劃及基本設計經機關審查通過後,機 關指定日開工,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之工期35日曆天,如採分工區通知辦理,則各工區工期分別計算。 (八)施工階段圖說規範釋疑:機關發文日起,7日曆天內提出書面說明。 (九)施工廠商各類書表審查: 廠商發文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 (十)監造計畫書、設計階段施工中風險評估計畫書: 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21日曆天。 (十一)其他事項:依實際情形經雙方協調後,由機關指定完成日。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地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03-3322101分機5305)林庭輝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本案執行期程為115年~117年規劃設計、工程施工驗收及土地設施點交,各項工作辦理期程如下,以機關通知指定日起算工 期,各項報告書亦分別提送及計算工期: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機關指定日開工,14日曆天提送至機關審核。 (二)地形測量: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三)地質調查: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36日曆天。 (四)管線調查: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五)出流管制計畫: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45日曆天。 (六)基本設計(含初步規劃):機關指定日開工,初步規劃工期21日曆天,基本設計工期21日曆天,如採分工區通知辦理規劃設計,則各工區工期分別計算。 (七)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整體規劃及基本設計經機關審查通過後,機 關指定日開工,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之工期35日曆天,如採分工區通知辦理,則各工區工期分別計算。 (八)施工階段圖說規範釋疑:機關發文日起,7日曆天內提出書面說明。 (九)施工廠商各類書表審查: 廠商發文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 (十)監造計畫書、設計階段施工中風險評估計畫書: 機關指定日開工,工期21日曆天。 (十一)其他事項:依實際情形經雙方協調後,由機關指定完成日。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地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03-3322101分機5305)林庭輝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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