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14951
公佈日期 : 2026/07/2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56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北市環保局轄管公廁形象改造作業2座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9522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54,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56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北市環保局轄管公廁形象改造作業2座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資循科賴建安/秘書室陳怡文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298,1797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12
開標日期:2026/06/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64,532 元
Email:la-we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須具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附加說明 :
本案更正投標封套之所載開標時間應為115年6月15日14時30分。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服務建議書10份。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0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整。 4.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5.履約地點:依本局指定地點。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6.4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餘詳閱招標文件。 11.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級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畫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2.請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請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13.本府市政大樓電梯已無管制,如有專人親送投標文件,請逕行送至本局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發(02-27287226)。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更正投標封套之所載開標時間應為115年6月15日14時30分。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服務建議書10份。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0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整。 4.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5.履約地點:依本局指定地點。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6.4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餘詳閱招標文件。 11.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級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畫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2.請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請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13.本府市政大樓電梯已無管制,如有專人親送投標文件,請逕行送至本局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發(02-27287226)。

provider:UCS.Inc